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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报讯(记者 张鑫惠)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工作预计在2月下旬组织开展。近日,厦门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牵头修订发布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(2023年版),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。
经过认定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可对应“留厦六条”相关条款,享受子女就学、配偶安置、医疗保健、个税奖励、购房租房等优惠政策。届时用人单位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填报。
新标准进一步扩大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,包括进一步降低年薪限制、提级认定“专精特新”企业人才、新增重点产业人才认定和支持企业自主评才用才等条款。
据了解,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分为A+(杰出人才)、A(国家级领军人才)、B(省级领军人才)、C(市级领军人才)四类。申请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应同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和相关标准。
更多详情可关注“厦门人社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厦门市人社局网站查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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