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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关于征询兰香园安置社区配套路网项目拟用地 土地权属异议的通告
海资规美兰〔2023〕86号
兰香园安置社区配套路网项目拟用地坐落位于灵山镇,共有两个地块,分别为地块一面积1016.97平方米,宗地四至为:东至空地、南至空地、西至空地、北至空地;地块二面积9110.87平方米,宗地四至为:东至灵山镇仙月仙、仙红村民小组集体土地、南至灵山镇农民集体土地、西至空地、北至灵山镇林昌村委会集体土地;现通告确认为国有土地。凡对该宗地存异议者,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权源证明文件向我局美兰分局主张权益,逾期我局将按无主地处置,纳入政府储备地入库。
特此通告。
联系人:吴勇,电话:65725618。
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3年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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